日前,2024版山东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布,包括交通服务收费、公用事业服务收费、其他特定服务收费共三大类14个收费项目。
其中,公布的交通服务收费包括车辆通行费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、船舶过闸费、航道通行费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、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。根据该收费目录清单,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以已公布文件为准。普通公路(桥梁)为一类客车、货车10~20元/车次;二类客车、货车15~25元/车次;三类客车15~35元/车次,货车20~35元/车次;四类客车15~40元/车次,货车25~40 元/车次;五类、六类货车30~60元/车次。另外,在小清河航道通行费中,基础通行费标准为0.6元/载重吨,里程通行费 为0.012元/公里·载重吨。在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中,拖车费基本价(拖行10公里以内)350~700元/车次,拖行10公里以上每公里增加10~30元。使用平板车的,一、二类车按上述收费标准执行。三类 车1100 元/ · 次,四类车 1300 元/ · 次,五、六类车 1600 元/车 · 次 。更换车头牵引的,按 1300 元/车 · 次计收。
根据收费目录清单,在公证服务收费中明确了,证明婚姻财产、抚养、赡养、法定监护、委托监护、协商监护、寄养、解除收养等与自然人人身权有关的协议按每件600元收取等,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。住房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每月最高3.024元,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、县相关文件。